当前位置: > 中国焊接配套网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 正文

锐奇工具抢注“泉峰”商标 违反职业道德

发布时间:2011/12/13 13:35:00 来源:慧聪五金网 阅读:136【打印】 【关闭】

   纷纷扰扰三年多的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泉峰公司”)与上海锐奇工具有限公司(下称“锐奇工具”)关于“泉峰”商标异议一案,有了初步结果。受理该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锐奇工具申请被异议商标请求。

    日前,笔者联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并证实裁定书真实无误。泉峰公司因“泉峰”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异议一案,不服商标局(2008)商标异字第08717号裁定,于2008年12月15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复审,并于2010年5月31日做出复审裁定。

    总局裁定内容如下:申请人泉峰公司(原异议人)与原被申请人锐奇工具(原被异议人)之间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存在贸易往来。原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之一吴明厅同时也是锐奇工具的法定代表人,原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与锐奇工具之间的贸易往来,泉峰公司的企业名称以及英文企业字号“CHERVON”与中文企业字号“泉峰”相对应的事实应当知晓,却仍然在与申请人经营的电动手工具等商品相同或类似或具有相关联性的非手工操作手工具等商品上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原被申请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构成对申请人在先字号权的损害。因此,申请人所提异议复审理由部分成立以及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泉峰中国(中国)工具销售有限公司的品牌经理孙阳告诉笔者,自1993年起,因与客户的精诚合作和对精细化服务的不懈追求下,在业界树立起优秀的口碑,搭建完成了五大产品线,具备了为世界最优秀客户提供优秀解决方案的突出实力。

    2007年,泉峰针对中国市场推出工业级电动工具品牌——大有。大有工具一经问世,即以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得到行业充分肯定,迅速成为国内排名前四位的电动工具品牌。

    “锐奇工具虽然是上市企业,但抢注我们的商标,该行为是不正当的,缺乏职业道德,业内也是不认可的,”孙经理告诉笔者,该裁定也是最终判决,锐奇工具没有任何理由上诉。

锐奇工具犯低级错误不可思议

    据调查,2010年6月7日,锐奇工具首发上市申请获创业板发审委审核通过。许多投资者不由对该公司的上市前景心生疑虑。

    值得玩味的是,锐奇工具却在招股书申报稿中特别提及了产品发生质量事故的风险,但对旗下产品被工商部门列为“不合格产品”的事实及相关影响,却在招股书中只字未提。

    上海市工商局于2010年4月份披露的一份《上海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电动工具质量监测汇总表》显示,由锐奇工具生产的型号规格为5627N(M1Y-SH01-180)、生产日期为2009.9.8日的电圆锯,以及型号规格为9916B(S1M-SH06-100A)、生产日期为2009.2.16的角向磨光机被监测为“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所谓的标志和说明,主要是指产品的名称、商标、使用规则和使用说明等内容。”上海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人士向笔者介绍,“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产品标准,对于电动工具等产品,如果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就能判定产品不合格。”

    除产品标识外,锐奇工具下属产品本身似乎也存在质量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2009年12月30日率先披露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动工具、电热毯等12类产品第3季度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在112家不合格产品名单中,锐奇工具生产的规格型号“SIM-SH13-100B”角向磨光机亦赫然在列,不合格项目是“电源联接与外接软电缆和软线不合格”。

    据了解,对于锐奇工具来讲,公司因产品问题而登上监管部门黑名单已不止一次。早在2007年7月,银川市质监局对11家企业24个批次的电动工具进行抽检中,锐奇工具生产的“KEN”J1Z-SH09-10C型电钻同样被列入了“不合格黑榜”。

    而在锐奇工具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中还特别提及了产品发生质量事故的风险。公司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商、制造商需要承担质量事故的连带责任,因此一旦公司的产品发生质量事故造成消费者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相比之下,锐奇工具招股书中对其产品风险的不对称表述似有刻意隐瞒之嫌。而连款产品均缺少必要的安全说明和警告用语,错误低级令人费解。

    笔者日前联系了几位用过锐奇产品的人,一位济南的于女士告诉笔者说,“去年我买了一把上海锐奇电动搅拌工具,刚用了2天就问题多多,漏油并且噪音很大。找到零销商说小问题的话修修就没事。”

锐奇工具涉及关联交易

    锐奇工具近几年业绩飙升,而与其存关联关系的客户通钻工具及供应商永康倍力经营业绩却不尽理想。

    提起关联交易,市场首先想到的便是交易的公允性。也正因为此,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查、监管也愈加趋于严格。然而,对于吴明厅、应媛琳实际控制的锐奇工具来讲,在其最近三年的高速增长过程中却与由吴、应亲属控制的相关企业发生了大量的供应、经销交易,这不由令投资者对锐奇工具的市场竞争实力产生质疑。

    据上海证劵报报道,招股书显示,锐奇工具2007年至200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9694万元、27787万元和31871万元,同期创造净利润则为1995万元、2997万元和4253万元,2008年、2009年业绩增长率分别达到50.22%和41.91%。另据其介绍,公司近三年销售自主品牌所获营收占比均高达76%以上,ODM业务近三年占比则从12.61%升至23.92%。此外,锐奇工具近三年向前5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58%、42.48%和32.79%。

    此外,近三年一直位于锐奇工具客户排名前两名的上海通钻工具有限公司亦存在浓厚的“应氏家族背景”。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工具的经销业务,是锐奇工具在上海地区主要经销商。通钻工具在2005年最初设立时,吴明厅、应媛琳曾合计持有其10%股权,应赛也持有其15%股权。或是为日后规避关联交易这一嫌疑,吴明厅、应媛琳在2008年1月将所持股权予以转让,随后应赛2009年2月将持股转让给了自然人应广远,后者就此拥有了通钻工具100%股权,直至今日。而应广远的另一身份则是锐奇工具实际控制人应媛琳的堂兄。

    不仅如此,在锐奇工具向上游进行采购的企业中,其控制人也出现了吴明厅亲属的身影。资料显示,永康市倍力工具有限公司2008年、2009年已连续两年成为锐奇工具的第一大供应商,而在该公司股东构成中,吴世强和吴世雄两兄弟(各持股50%)则是吴明厅的侄子。

    由此不难看出,吴明厅、应媛琳相关亲属所控制企业均在锐奇工具前5大客户、供应商中位居主要位置,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被视为该企业关联方。而再看锐奇工具商标问题,就不足为奇了。

    有专家指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应仅以亲属关系远近来确定,也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乃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公司治理混乱?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在锐奇工具近三年业绩高速增长过程中,基层员工无疑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该公司侵犯职工利益的情况却时有发生。

    而在锐奇工具招股书中显示,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人数分别仅为7人、13人和28人。以2009年度为例,按照前述规定,截至2009年年末,锐奇工具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为93人。在此背景下,公司却以“向职工免费提供建筑面积达4988.64㎡的自有宿舍,协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由,仅向其中的28人缴纳相应的住房公积金。

    锐奇工具负责人表示2007年以来,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城镇户口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2010年到2011年公司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出具了《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的承诺函》,承诺:若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应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因此招致处罚的、或公司受到任何权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主张的,则其本人将在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地全额承担需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款项、需向相关权益方支付的补偿或赔偿款项、以及可能据此产生的滞纳金及罚金等全部费用。

    而笔者采访了几名在锐奇工具工作的员工,当问及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其中几名工作人员以不愿谈及此问题,不清楚或询问负责人推脱,令人生疑。

    专家表示,不管是为降低经营成本还是出于其他目的,锐奇工具通过职工宿舍单方面拒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仅没有履行其相应的义务,也由此剥夺了相关员工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由此不难看出锐奇工具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混乱。

今日其他资讯 更多

  什么是 配件114
  如何更准的寻找各种稀缺配件?
  如何更快的找到最合适的产品?
  或许我们能帮你-点此立即开始寻找